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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研究中心仪器维修工作流程

发布日期:2016-07-15 点击:

说明:

1、如果中心所属仪器出现故障,该仪器的责任人应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检自修工作,使仪器尽快恢复正常。

2、如自修未能解决问题,仪器责任人应将情况详实地向实验室主任汇报,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本室专业人员初步分析判定故障原因,优先考虑内部维修。

3、根据初步分析判定结果,认为中心可以通过自主维修解决故障问题的,进入内部维修申请程序,具体如下:

(1)首先,由实验室主任及仪器责任人填写《高等研究中心设备维修申请表》,并到综合办公室进行仪器内部维修登记备案,设备干事负责经办;

(2)再将相关情况汇报到中心主管领导或总工处;

(3)然后,由中心协调相关科室和人员,分配维修工作任务;

(4)最后,组织实施内部维修工作,尽快恢复仪器正常工作;若中心自主内部维修无效,则进入到外部维修申请程序。

4、根据初步分析判定结果,认为中心无法通过自主维修解决故障问题的,进入外部维修申请程序,具体如下:

(1)首先,由实验室主任及仪器责任人填写《高等研究中心设备维修申请表》(由内部维修转为外部维修的无需重复填表),并到综合办公室进行仪器内部维修登记备案,设备干事负责经办;

(2)仪器责任人或实验室主任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内部维修的情况,说明外部维修的必要性;

(3)对于预计维修经费小于1万元的维修事项可由中心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维修,预计维修费用数额较大时,则需通过中务会讨论后决定;

(4)维修项目获批后,应由仪器责任人或实验室主任按学校要求走仪器维修程序(审批盖章),尽早组织实施外部维修,使仪器尽快恢复正常。

高等研究中心

2016-7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