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资讯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做好秋冬季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9-27 点击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秋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中心要求各实验室高度重视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。根据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,全面落实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各实验室主任为本室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必须亲力亲为抓安全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,同时组织本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。

重点检查内容如下:

1、工作区禁止使用电炉、电磁炉等设备进行饮食加工;

2、实验室禁止使用石英取暖器、电炉、热得快等违规电器设备;

3、实验室严禁吸烟、烹饪、饮食和娱乐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;

4、配电间及过道堆放杂物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;

5、杜绝出现私拉乱接电源线路,大功率电器要定期检查开关和插座;

6、室内卫生、工具摆放及可燃、易燃物品随意放置情况;

7、学生实验违反安全操作流程违章作业问题;

8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场所要达到规定要求。

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各室要逐一落实整改,整改未到位前要制定相应的紧急处置预案,做到整改工作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重实效、真整改”。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,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,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确保安全,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中心。

各室自查和整改工作请在10月15日前完成,中心将于10月中旬组织由各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每个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。另外,中心计划在11月对本次安全检查活动进行总结,同时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宣传讲座和应急演练活动。


高等研究中心

2016年9月26